為維護良好的市容市貌和健康向上的社會文化氛圍,相關部門決定,自5月4日起,對北湖路邊存在的以經營為目的的“壩壩歌”低俗表演等營業性演出活動依法予以取締。
“壩壩歌”作為一種在露天場地進行的歌唱表演形式,本可以是群眾休閑娛樂的一種方式。近年來在北湖路部分區域出現的此類活動,逐漸偏離了初衷。一些經營者為吸引眼球、牟取利益,縱容甚至主動引入內容低俗、表演粗鄙的節目,不僅嚴重干擾了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與休息,產生的噪音污染、占道經營等問題也影響了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,其表演內容更是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,對公共文化環境和社會風氣造成了不良影響。
此次整治行動旨在堅決遏制此類違規經營和低俗表演蔓延的勢頭,是加強城市管理、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的必要舉措。依據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任何營業性演出活動都必須依法取得許可,其表演內容必須健康、有益,符合公序良俗。北湖路邊這些無證經營且內容低俗的“壩壩歌”表演,已然違反了多項規定。
在取締行動開展的有關部門也計劃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。一方面,將加強該區域的日常巡查與執法力度,建立長效機制,防止違規現象回潮;另一方面,也將積極引導和規劃,在合適區域為市民提供更多元、更健康、更規范的公共文化活動和休閑空間,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。
城市公共空間是全體市民共享的寶貴資源,其使用必須合法、合規、合情。取締低俗的“壩壩歌”表演,不僅是對法律法規的捍衛,也是對城市文化品位和居民生活質量的守護。我們呼吁廣大市民自覺抵制低俗文化,共同參與到凈化社會文化環境的行動中來,攜手營造一個清朗、和諧、文明的城市家園。